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原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为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设置了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文化体育部、宣传推广部、培训部及安全保障部七个部门。
单位职责: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首都稳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宗教)文化活动,广交朋友,组织有专长的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各种联谊、交流活动和公益性社会活动,开展国内外民族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为发展民族事业,做好宗教工作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6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34.38万元,比上年增加82.49万元,增长3.6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1.34万元,比上年增加276.41万元,增长13.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53.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2%;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2.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20.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25万元,增长4.56%,其中:基本支出1,974.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7%;项目支出346.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4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2021年度增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北京市执委会及北京市代表团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63%;卫生健康支出103.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16.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62.74万元,下降22.70%。其中:
“民族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1,916.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62.74万元,下降22.70%。主要原因:因受疫情影响,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调整举办方式节约了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0.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2.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0.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52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03.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8万元,增长3.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03.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8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60.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5台,96.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Uploads/image/file/20230904/20230904140919_46365.rar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Uploads/image/file/20230904/20230904141023_91327.rar